新京報快訊(記者 李寧)今日上午,,高鐵一姐丁書苗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25億元。其中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非法經營罪判處15年,,并處罰金25億,。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龐理鵬說,丁書苗被罰25億元,應該是對個人開出的最高罰金,,“從來沒聽過對個人罰這么多的,。”
據了解,到目前為止,,對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為30億,。今年9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罰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GSKCI)人民幣30億元,,這是迄今為止中國開出最大罰單,。
“這是一種懲罰性罰金,可能跟違法所得有關,。”龐理鵬說,。
北京市二中院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伙同鄭朋,、胡斌、甘新云,、侯軍霞,、郭英等人,先后使23家投標公司中標“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7個鐵路工程項目,。丁書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費的手段從中獲取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0余億元,,其中丁書苗違法所得數額共計人民幣20余億元。
法院認為,,丁書苗構成了非法經營罪,,且違法所得數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
至于刑期合并處理,,龐理鵬說,根據刑法規(guī)定,,我國有期徒刑最高為20年,,“可能法院綜合考慮,兩個有期徒刑合并處理共為20年”,,“如果判無期徒刑,,就等于上了一個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