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1月10日專電(記者劉美子)曾是名校畢業(yè)的高材生,卻在權力與名利誘惑下走向犯罪。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公開開庭審理池州市委原副書記王強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王強在任安慶市委常委、副市長,,桐城市委書記,,池州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安徽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等多家個人及單位人民幣141.8萬元,、英鎊1.8萬、美元7.5萬以及購物卡1.5萬元,、黃金和其它貴重物品價值161.2176萬元,,并為他們謀取利益。
其中,,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上半年,深圳某裝飾集團公司設計部經理方某為承攬工程,到王強家送給王強人民幣10萬元,,王強收下現(xiàn)金并答應關照,。2012年下半年,王強向桐城市一業(yè)主單位推薦了方某的公司,,之后該公司中標承攬了該工程,;2011年至2013年逢年過節(jié)期間,安徽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為獲得王強對該公司的關照及公司興建項目的支持,,多次找王強幫忙并送給王強錢物,。公訴機關還指控,王強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工程建設,、職務提拔等方面多次收受他人賄賂。
王強1966年出生,,畢業(yè)于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今年初,在安徽省紀委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三十條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中,,包括池州市委原副書記王強多次接受相關企業(yè)安排到云南,、海南等地旅游,并違規(guī)接受2名私營企業(yè)主禮品,,長期參與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