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后,吳亞飛獲新任命,,出任雄縣縣委書記,。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擔任清苑縣長,、定州市長期間,,吳亞飛的公開信息并不多,一般都是主持市政府常務(wù)會,、調(diào)研考察等常規(guī)活動,。值得注意的是,在清苑,、定州工作期間,吳亞飛跟兩個落馬官員有交集,。
其一是李寧太。2000年至2003年,,李曾任清苑縣政府副縣長,。吳亞飛跟李寧太共事了大半年時間。2004年9月,,李寧太被帶走調(diào)查,。2015年3月,檢方以李寧太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quán)罪,,提起公訴。
其二是崔立新。公開履歷顯示,,2000年至2003年,,崔曾在保定市委工作,先后擔任保定市委辦公廳副主任,,保定市委副秘書長,。而吳亞飛曾于1998年至2002年,任保定市委副縣級組織員,,兩人曾在保定市委共事2年,。
此外,兩人還曾“交接棒”,,吳亞飛離開清苑縣來到定州時,,接替的就是崔立新的崗位,,崔曾任定州市長,。
去年8月,崔立新已因受賄罪,,利用職務(wù)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220萬
元,,一審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顯示,,崔立新離開定州,、轉(zhuǎn)任高陽縣委書記后,仍然“幫助”行賄人在定州辦事,。一名向他行賄50萬元的供水公司老板,,就在他的“幫助”下,跟政府簽下了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
那么崔立新卸任定州市長后,,仍能在定州辦事,是否有吳亞飛的“助力”呢,?官方暫未公開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