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后,,吳亞飛獲新任命,出任雄縣縣委書記,。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擔(dān)任清苑縣長、定州市長期間,,吳亞飛的公開信息并不多,,一般都是主持市政府常務(wù)會、調(diào)研考察等常規(guī)活動,。值得注意的是,,在清苑、定州工作期間,,吳亞飛跟兩個落馬官員有交集,。
其一是李寧太。2000年至2003年,,李曾任清苑縣政府副縣長,。吳亞飛跟李寧太共事了大半年時間。2004年9月,,李寧太被帶走調(diào)查,。2015年3月,檢方以李寧太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quán)罪,,提起公訴。
其二是崔立新,。公開履歷顯示,,2000年至2003年,崔曾在保定市委工作,,先后擔(dān)任保定市委辦公廳副主任,,保定市委副秘書長。而吳亞飛曾于1998年至2002年,,任保定市委副縣級組織員,,兩人曾在保定市委共事2年,。
此外,兩人還曾“交接棒”,,吳亞飛離開清苑縣來到定州時,,接替的就是崔立新的崗位,崔曾任定州市長,。
去年8月,,崔立新已因受賄罪,利用職務(wù)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cái)物人民幣220萬
元,,一審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顯示,崔立新離開定州,、轉(zhuǎn)任高陽縣委書記后,,仍然“幫助”行賄人在定州辦事。一名向他行賄50萬元的供水公司老板,,就在他的“幫助”下,,跟政府簽下了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
那么崔立新卸任定州市長后,,仍能在定州辦事,,是否有吳亞飛的“助力”呢?官方暫未公開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