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時任義烏市法院執(zhí)行局局長證實,,法官曾一度找到朱劍峰準備將其拘留,但因朱劍峰亮明了人大代表身份,,導致法院無法拘留,。
警方披露:已經執(zhí)行逮捕
日前,,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金華山分局向《法制晚報》記者披露,朱劍峰如今已經被執(zhí)行逮捕,。
金華市金東區(qū)檢察院也向《法制晚報》證實,,今年6月初,金東區(qū)人民檢察院同意批準逮捕朱劍峰,,現朱劍峰關押在金華市看守所內,,“涉嫌的罪名是幫助偽造證據罪”,該案涉及多人,。
據了解,,這起刑事案件與最高法院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上披露的趙某訴朱劍峰、浙江省義烏市天元置業(yè)有限公司的案件有關,。
根據最高法網站披露,,浙江省義烏市天元置業(yè)有限公司應向趙某交付其所購買的39套房產并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支付給趙某逾期違約金等300萬余元,,朱劍峰對金額給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書顯示,趙某于2008年購買了由天元置業(yè)有限公司開發(fā)天元濱江國際小區(qū)的房屋,,之后辦了商品房預售登記手續(xù),,后因無法入住也無法辦房產證而起訴,最終得到法院判決支持,。
但此后,,丁某、胡某,、駱某和黃某將天元置業(yè)有限公司訴至義烏市法院,,稱趙某的房產為其所有,要求撤銷趙某與天元置業(yè)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法院審查后認為涉嫌經濟犯罪,,駁回了起訴。
其間趙某得到證據,,認為朱劍峰與黃某等原告系惡意串通,,以原告四人名義在未支付房款的情況下,簽訂虛假的《選房確認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提起虛假訴訟,。
2016年7月,趙某向金華市公安局金華山分局報案,,請求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之后警方開始立案偵查,執(zhí)行抓捕。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天元濱江國際系義烏天元置業(yè)有限公司開發(fā),,但數百名購房者支付房款后一直不能辦理房產證,也無法入住,,原因在于開發(fā)商一房多賣,。
據了解,被抓捕前,,朱劍峰已經任期屆滿,,不再具備人大代表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