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經(jīng)歷雖艱難曲折,,可仕途一帆風順,充滿了榮譽和鮮花。16歲從澄邁縣老家參軍,,經(jīng)過認真學習,,刻苦訓練,,成長為部隊的政治協(xié)理員(正科級),。1988年10月轉業(yè)后,趕上海南建省辦特區(qū),,我被組織上分配到瓊海市工商局當上了辦公室主任,。后來,在瓊海一些鄉(xiāng)鎮(zhèn)干過書記,、鎮(zhèn)長,,一直升到瓊海市常委、副書記,,曾被評為“全國十佳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國優(yōu)秀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全國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曾在人民大會堂作過報告。
然而,,在一片歡呼聲中,,我卻喪失了黨性原則,被自欺欺人的僥幸心理慫恿,,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邪路,。2016年9月9日那天,,是我接受法律審判的日子,檢察機關長達近1萬字的起訴書讓我身上曾經(jīng)的光環(huán)黯然失色,,我也從一名國家機關干部變成了一名罪犯,。
當舔著心靈流血的傷口,,心態(tài)稍稍平復之后,,我想得最多的是,到底什么原因使自己步入歧途,、陷入犯罪的泥潭呢,?細細想來,我受賄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自己思想上變了質,,貪圖錢財,,想撈錢了;二是受僥幸心理支配,。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幾年來我憑借手中的權力,收下巨額好處費,。
退休一年后的2015年1月,,省紀委巡視組發(fā)現(xiàn)了我的受賄問題。被審查時,,我才恍然大悟,,那些收好處費的事情都是瞞不過組織的。
在辦案人員的耐心教育與幫助下,,我對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清醒認識,。由于一時的貪心我辜負了黨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我痛苦萬分,,唯有主動交代問題,,才能減輕我的負罪感。
法院開庭前,,我給家人打電話,,叫他們不要來旁聽。我雖想見他們,,可又愧對他們,。對于檢察機關的指控,我清晰地回答:“公訴人所指控的事實清楚,、真實,。”在檢察機關對22宗犯罪事實一項項舉證時,,我甚至搶著認罪,,并表示“都是我主動承認的,不用一項項列舉了,直接通過就好了”,。
說到底,,就是“也許沒事”的想法改變了我的命運。我就是懷著“也許沒事”的僥幸心理,,在貪婪的泥坑中越陷越深,,最終不能自拔。
懺悔人:陳列雄
原任職務:海南省瓊海市委副書記(正處級)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6年12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犯罪事實:2002年至2011年間,,陳列雄利用其擔任瓊海市嘉積鎮(zhèn)委書記,,瓊海市委常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在審批土地,、介紹工程、工程撥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合計人民幣749萬元和港幣80萬元,。其中,最大一筆是收受開發(fā)商王某兩次送的100萬元現(xiàn)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