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尊玉
法院查明:1996年至2014年,,蔣尊玉在任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深圳市龍崗大工業(yè)區(qū)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深圳市人居環(huán)境委員會主任、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建筑工程,、開發(fā)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賄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65.6767萬元,、港幣4670萬元,。
法院認為,蔣尊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以嚴懲;鑒于蔣尊玉主動退回部分贓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人物履歷:
1976年2月——1978年4月,,基建工程兵801大隊汽車中隊戰(zhàn)士、副班長,;
1978年4月——1979年2月,,基建工程兵802大隊汽車中隊給養(yǎng)員;
1979年2月——1979年9月,,基建工程兵802大隊汽車中隊司務長,;
1979年9月——1981年8月,解放軍西安政治學校哲學專業(yè)學生,;
1981年8月——1981年12月,,基建工程兵802團宣傳股正排職干事;
1981年12月——1983年9月,,基建工程兵802團干部股副連職干事,;
1983年9月——1986年4月,深圳市機電設備安裝公司七施工分公司黨總支副書記,;
1986年4月——1988年7月,,深圳市機電設備安裝公司政工人事部副部長兼團委書記;
1988年7月——1989年10月,深圳市機電設備安裝公司政工人事部部長(正科級),;
1989年10月—1990年12月,,深圳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科長;
1990年2月——1992年2月,,深圳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處副處長,;
1992年2月——1993年12月,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房地產市場處副處長,;
1993年12月——1996年6月,,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房地產市場處處長;
1996年6月——2001年2月,,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期間:1997年3月—1999年3月華中農業(yè)大學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獲碩士學位);
2001年2月——2001年8月,,深圳市龍崗大工業(yè)區(qū)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2001年8月——2005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
2005年7月——2009年8月,深圳市水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9年8月——2009年10月,深圳市人居環(huán)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9年10月——2010年1月,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書記,,區(qū)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2010年1月——2010年5月,深圳市龍崗區(qū)委書記,,區(qū)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0年5月——2013年1月,,深圳市委常委,,龍崗區(qū)委書記,區(qū)人大常委會主任(正廳級),;
2013年1月——2013年4月,,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龍崗區(qū)委書記,,區(qū)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年4月——2014年10月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