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至2014年間,,他正是通過這些手機號碼,,利用職務便利,先后斂財160余萬元,。2016年8月23日,,孫健受賄案一審判決,其獲刑六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
1997年,孫健與企業(yè)老板接觸的機會多了起來,。他幫助企業(yè)協(xié)調土地出讓,、資金撥付,、政策兌現(xiàn)等具體問題,企業(yè)自然要感謝,。于是,,從收獎金,到收禮,,再到受賄,,用孫健的話說:“拿著拿著,錢的界限就不清楚了,?!?/p>
2014年8月,孫健準備裝修自家別墅,。他翻出手機里的“資源庫”:改造房屋,,請畢老板安排施工人員;裝電梯,,找電梯公司的錢總“幫忙”,;裝空調和整體廚房,他想起裝修公司的朱總……一切該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孫健全部通過權力轉嫁給企業(yè)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