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兩座煤礦被查封變賣山西“高調(diào)出獄”男子申請國家賠償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煜)新京報記者25日從山西“高調(diào)出獄”男子程幼澤代理律師處獲悉,,程幼澤此前所涉案件中,,晉城警方查封并變賣了程幼澤的兩座煤礦,程幼澤申請國家賠償,,晉城市公安局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程幼澤將向山西省公安廳申請復(fù)議。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這份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程幼澤稱,,晉城警方在其故意傷害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查封并變賣其經(jīng)營的兩座煤礦共38萬噸原煤。程幼澤據(jù)此向晉城市公安局提出,,要求返還這38萬噸原煤所得價款,。此外,鑒于晉城市公安局變賣的38萬噸原煤,,價格低于市場價值,,應(yīng)付相應(yīng)賠償金以及同期存款利息計息。申請總額超2.28億元。
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顯示,,作為刑事偵查機關(guān)的晉城市公安局,,實施了對程幼澤的原煤查封、變賣行為,。
程幼澤的辯護律師朱孝頂稱,,4月25日,晉城市公安局對程幼澤的國家賠償申請,,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在晉城警方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中,不予受理原因為程幼澤“不具備申請國家賠償?shù)闹黧w資格”,。
新京報記者從晉城市公安局確認(rèn)上述通知書真實性,。
朱孝頂告訴新京報記者,程幼澤已在國家賠償復(fù)議申請書簽字,,將就國家賠償事宜,,向山西省公安廳申請復(fù)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