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5樓財經(jīng) | 一年9名原高管被查 茅臺“反腐年”到底因何而起,?
今年注定是貴州茅臺歷史上最重要的一年,,可以稱之為“反腐年”,。12月13日,,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杜光義涉嫌受賄罪被批捕,。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是今年以來第9名被查的茅臺前高管,。
原董事長被查啟幕
茅臺今年9名前高管落馬
茅臺這一輪的反腐還是從茅臺乃至白酒行業(yè)的傳奇人物袁仁國開始的,。“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边@句話形容茅臺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最為恰當,。
1956年出生的袁仁國有著釀酒大師稱號。他的整個職業(yè)生涯都是在茅臺集團,。在茅臺任職的43年中,,袁仁國擔任貴州茅臺上市公司董事長達18年,擔任茅臺集團董事長8年,。也正是在他的任期內,,茅臺經(jīng)歷了計劃向市場的轉變、公司上市,、成為白酒第一股以及茅臺酒價格年年上漲,、打擊假酒、茅臺酒供不應求等事件,。
如果按照這個履歷,,袁仁國的名字勢必會在中國白酒歷史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但是,,在當紀檢部門通報了對其的調查結果后,,袁仁國這個名字也只能留在茅臺的恥辱柱上了,。
袁仁國被“雙開”的通報里,,這樣表述:袁仁國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jīng)銷商違規(guī)從事茅臺酒經(jīng)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臺酒營銷環(huán)境,;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于是,在袁仁國被調查后,,茅臺腐敗案拔起蘿卜帶出泥,,一連串原高管被調查、逮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