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警方就暴力活動再拘捕420人 有4名警員受傷
新華社香港1月2日電 香港警方2日表示,,過去幾天,,警方就修例風波引發(fā)的暴力示威活動拘捕了共420人,,其中最小的只有12歲,。警方對于不少年輕人被捕感到擔憂,,并重申任何人違法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特區(qū)政府警務處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郭嘉銓2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新的一年,,大家都希望有新的開始,,暴徒繼續(xù)以暴力破壞香港家園,令市民希望和平的愿望破滅,。
郭嘉銓介紹,,2019年最后一天和2020年元旦,,在天水圍,有普通市民與黑衣暴徒爭執(zhí)后被暴徒圍毆,;在屯門,,有暴徒沖入一輛輕鐵列車,縱火,、打爛玻璃窗,,車上乘客慌忙逃生;還有暴徒向警車投擲燃燒彈,,在警署旁邊的停車場縱火燒車,,目無法紀。
郭嘉銓說,,在1月1日的示威活動中,,暴徒繼續(xù)針對中資機構和公司及匯豐銀行和其他機構作出大規(guī)模攻擊,包括縱火,、擊碎柜員機等,。暴徒不斷以暴力沖擊他們不喜歡的商戶、機構,、公司,,剝奪其他人消費的自由和選擇。暴徒更以暴力踐踏香港市民一直非常尊重的法治精神,,用油漆噴污高等法院外墻,,嚴重損害法院權威。
郭嘉銓表示,,過去幾天,,警方共拘捕420人,包括307男113女,,年齡在12歲至81歲之間,,他們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結,、阻差辦公,、拒捕和刑事毀壞等。在行動中,,共4名警員受傷,。
郭嘉銓說,警方在全港多處以協助暴動罪以及違反電訊條例的罪名拘捕了5人,他們涉嫌策劃在公眾活動中利用非法無線電廣播,,將有關警方的布防資訊發(fā)放給前線暴徒,,協助暴徒進行沖擊行為,,或逃避警方執(zhí)法行動,。他強調,任何形式協助或支援這些暴徒,,等同幫兇,,要負同等法律責任。
他提到,,這些被捕人士中包括一名年僅12歲的小學生,,這名學生于12月31日晚在彌敦道和太子道交界涉嫌非法集結而被捕。警方對于有不少年輕人被捕而感到擔心,,不法之徒煽動和鼓吹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犯法,,行為卑劣。警方重申,,任何人犯法都要接受法律制裁,,沒有人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