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佳
9月29日上午舉行的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決定明確,, “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十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為出勤,。 ”同時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p>
設立育兒假,,是我省完善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項重要內容。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內容還包括減輕家庭生育,、養(yǎng)育、教育負擔,;要求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開展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強化建設嬰幼兒活動場所,、母嬰設施及配套服務設施;保障婦女就業(yè)合法權益等方面內容,。
據介紹,,四川此次對《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改,主要是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決定》要求,,對照上位法,,立足促進四川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重點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yǎng)費等制約措施,、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進行修改 ,同時強化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的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的保障,,確保相關政策措施盡快落地實施,。
其中,具有四川地方特色的規(guī)定包括:根據上位法授權,,明確了可再生育的兩種情形 ,;明確定點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提供婚前、孕前免費健康檢查服務,;明確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保障母嬰安全和健康的措施 ;根據上位法授權,,設立了父母育兒假,;明確了托育服務人才培養(yǎng)、培訓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