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同一起司法案件中,,受害者往往因為城鄉(xiāng)身份、地區(qū)差異等因素導致賠償數額相差數倍,,這一“同命不同價”現象有望徹底終結,。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擬公開征求意見,,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賠償標準進行修改,取消城鄉(xiāng)差異,。
最高法:告別“同命不同價”擬統一城鄉(xiāng)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修改的征求意見稿擬將現行司法解釋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改為“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石佳友:這一次重大的改革就是把“或者”后邊的“農村”全刪掉了,,統一采取“城鎮(zhèn)”標準計算。
2004年10月,,湖南長沙的蔡佑蘭搭乘公交車時,,因為公交司機違章駕駛,不幸摔倒身亡,。隨后,,她的兒子將公交公司告上法庭。二審判決中,賠償金從一審的20余萬元跌至8萬元,,差距懸殊只因死者蔡佑蘭為農業(yè)戶口,。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石佳友表示,同一場事故里死亡的,,如果有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最后賠償的數額就會相差2-3倍。
城鄉(xiāng)統一標準 就高不就低
此次司法解釋的修改,,將進一步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公開征求意見,,意味著多年來城鄉(xiāng)“同命不同價”的現象有望徹底終結,,這也將是針對人身損害賠償相關領域的一次重大司法改革。
法律專家岳屾山表示,,首先,在法律當中,,對于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并沒有明確的確定,,而是用司法解釋的形式進行規(guī)定。
這次擬修改的司法解釋的前后區(qū)別在于,,以前是按照受侵害人是城鎮(zhèn)戶口還是農村戶口,,來確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現在改為不再按照戶籍來進行區(qū)分,,統一了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也就是同命同價;
另一方面,,就高不就低,。用較高的標準來對人身損害案件進行賠償,從而體現了國家從立法到司法,,以人民為中心的宗旨,也體現了法律平等保護的宗旨,。
告別“同命不同價”讓公平正義具體可見
這次最高法擬廢止“同命不同價”制度并不是沖動而為,,而是已經有了兩年多的試點,并且取得了很好的實踐經驗和效果,。應該說,,現在實行“同命同價”新規(guī)將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生命不分貴賤,生命的價值更不能用來自城里或是農村進行區(qū)分。告別“同命不同價”,,不僅體現了公平,,更是讓那些受到傷害的家庭看見了未來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