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我國刑事犯罪結構發(fā)生明顯變化
發(fā)布會上,,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堅持依法打擊危害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嚴重暴力犯罪、殘害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犯罪,,以及其他主觀惡性大、情節(jié)惡劣的犯罪,從嚴追訴、從重打擊,,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同時,,伴隨著經濟社會全面發(fā)展進步,,我國刑事犯罪結構發(fā)生明顯變化,。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介紹,,搶劫、殺人等嚴重暴力犯罪持續(xù)下降,,醉駕,、擾亂市場秩序等危害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這里面有“兩個90%”:一是判處不滿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罰的輕罪案件和作出不起訴的案件達90%左右,;二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也已接近90%,,其中絕大多數是輕罪案件。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大大降低,,對其就沒有必要采取羈押候審的措施。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強調,,認罪認罰絕非一律從寬,,少捕慎訴慎押也不是不捕不訴不押。檢察機關在統(tǒng)籌落實少捕慎訴慎押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時,,全面準確把握寬與嚴的關系,,充分考慮具體個案的特殊情況和社會公眾的心理感受,依法當寬則寬,、該嚴則嚴,。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對那些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惡犯罪,殘害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犯罪,以及其他主觀惡性大,、情節(jié)惡劣的犯罪,,必須落實當嚴則嚴、該捕則捕,,依法追訴,、從重打擊。對輕罪有從重處罰情節(jié)的,,也要體現從嚴處理,。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涉嫌輕罪不逮捕的,,可運用電子手環(huán),、大數據等科技手段進行監(jiān)管;對決定不起訴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移送主管機關給予應有處罰,確保刑事追訴寬嚴相濟,,行政處罰從嚴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