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警方表示,由于一批臺灣“金主”、骨干成員在逃,,而且部分在逃的“金主”,、骨干成員銷毀電子證據,轉移贓款,,一定程度影響了案件辦理進度,。大陸公安機關與臺灣代表團就案件偵辦深入溝通情況,并提出了協(xié)助辦案請求,,雙方交換了有關證據材料和協(xié)查事項,。
針對目前在臺灣的20名嫌犯,陳士渠表示,,大陸公安機關非常希望臺方能移交給大陸,,如果不能移交的話,也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據主要在大陸,,由大陸公安機關偵辦更有利于案件偵辦”。目前大陸警方已經把此案可以用來立案偵辦的相關材料,,包括受害人報案的材料,,一些共犯指認的材料,提供給臺方,。
陳文琪對此表示,,這20名嫌犯正由臺中執(zhí)法部門偵辦,此次會談也進行了討論并交換了部分證據,,臺方會加大力度,,把案件查得透徹,做到能夠起訴,。
□臺商
在哪里犯罪應在哪里受罰
會談期間,,多名受害人趕到珠海,要求向臺灣代表團表達嚴懲犯罪嫌疑人,、協(xié)助追回被騙財產的強烈訴求,。同時,,一些在大陸的臺灣人士也對兩岸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高度關注。珠海市臺商協(xié)會常務副會長簡延在告訴記者,,電信詐騙禍及的不只大陸,,也包括臺灣,“相信經過兩岸一起努力,,能防止這些不法行為再發(fā)生”,。
珠海市臺商協(xié)會創(chuàng)會會長施清枝來大陸已經28年,他說自己也接到過不少這種詐騙電話,。施清枝告訴記者,,電信詐騙存在很久了,他一個臺灣朋友也被騙了,,而且還是一個知識分子,,“臺灣老百姓也很討厭電信詐騙”。
施清枝認為,,在哪里犯罪就應該在哪里接受處罰,,不一定非要放回臺灣處理。施清枝表示,,如果證據確鑿,,不應該放人,這樣才能杜絕電信詐騙行為,,才能使老百姓財產安全得到保護,。
對于外界將臺灣稱為“電信詐騙天堂”“電信詐騙之島”,施清枝說,,“感到很羞恥,,(外界)會認為臺灣靠詐騙來發(fā)展經濟,是相當羞恥的事”,。簡延在也表示,,作為一個臺灣人,對臺灣給人這種形象感到很心疼,,“不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