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黨員和公務員交通違法 今起將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通報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日前接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fā)的通知:7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人實施交通違法行為后,,各地交管部門在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將采集被處罰人政治面貌和職業(yè)信息,,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將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通報,。四川各級交管部門將嚴格執(zhí)行,。
通知明確,需采集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革黨員,、民盟盟員,、民建會員、民進會員,、農工黨黨員,、致公黨黨員、九三學社社員,、臺盟盟員,、無黨派人士、群眾,?!奥殬I(yè)”包括公務員、公安民警,、職員,、工人、農民,、自主經營者,、軍人、武警,、教師,、學生、港澳臺胞,、華僑,、外國人、外來務工者,、不在業(yè)人員,、其他。
根據(jù)通知要求,,交警在執(zhí)勤執(zhí)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調查機動車駕駛人政治面貌、職業(yè)時,,根據(jù)當事人自述確定,。公安交管部門將及時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通報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
調查被處罰人的信息僅限于處理一般程序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介紹,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兩種類型,,適用簡易程序的為處罰款200元以下,、可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違法行為。而處以200元(不含)以上罰款,、暫扣或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則適用于一般程序。
據(j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針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或標識、套用機動車號牌,、脫保,、超速50%及以上、貨車超載30%以上,、客運車輛超員等10類交通違法行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職業(yè)信息的采集項。四川將參照執(zhí)行,。 成都商報記者 張肇婷 實習生 蔡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