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某自稱開車時被大貨車別擠,,且對方司機在停車后罵罵咧咧,他隨即與貨車司機大打出手,,將貨車司機扎傷。韓某說,雖然喝了點酒,,但頭腦還是清醒的,。昨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韓某在昌平法院受審,。
據(jù)了解,,現(xiàn)年29歲的韓某曾因?qū)め呑淌伦镉?010年1月29日被昌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因故意傷害罪于2012年4月6日被昌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此次,,韓某又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16年4月15日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昌平公安分局逮捕。
據(jù)檢方介紹,,2016年3月2日晚23時許,,被告人韓某在昌平區(qū)馬池口鎮(zhèn)白泉莊村村南開車途中,被37歲男子張某駕駛的大貨車車尾別了一下,,韓某一怒之下,,與張某互毆。過程中,,韓某將張某左胸扎傷,,致其膈肌破裂。
經(jīng)醫(yī)學鑒定,,張某此次所受損傷為重傷二級,。2016年4月14日,韓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庭審時,,韓某對于檢方的指控不持異議。韓某供述,,事發(fā)時,,大貨車司機張某向右轉(zhuǎn),快要撞向自己,,于是自己往左一掰輪,,差點撞到旁邊的隔離墩,嚇了一跳,,兩車均停了下來,。沒想到,大貨車司機張某搖下車窗張口就罵,,韓某一怒之下和對方打了起來,。
韓某說,在打架的過程中,,他隨手抄起車里的一個擰螺絲的工具,,扎傷了對方的肚子,,對方表情痛苦,緩緩撩起衣服,,“我一看他肚子有點紅,,心想事兒大了,我打電話叫了急救車,,就跑了,。”
韓某說,,事發(fā)當天他剛跟兩位朋友吃完飯,,準備駕車離開,雖然喝了點酒,,但頭腦還是清醒的,。另外兩個朋友動沒動手他已經(jīng)記不清了,只記得其中有一個人手中拿著磚頭,,大概是路邊撿的,,什么時候拿到手里的不太清楚。
對于韓某的供述,,法官提出質(zhì)疑,,被害人身上有兩處刀傷,為何說法有出入,?韓某卻說,,自己并沒有主動去扎傷對方。韓某強調(diào)自己說的全是事實,,原本也想著要承擔責任,,再說謊就沒有意義了。但對于法官的質(zhì)疑,,韓某始終回答不上來,。
該案當庭未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