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珠的第一站是華人多,、不會存在語言障礙的新加坡,,可能是認為自己能在此隱匿身份。
媒體報道稱,楊秀珠一到新加坡就受到敲詐,。親友幫她買了前往美國的機票后,,楊秀珠迅速離開了新加坡。
這一傳聞的真假難以判斷,,但是不論楊秀珠是否曾遭到敲詐,,但新加坡法律很嚴,貪腐分子居留非常困難,。
此后又有報道稱,,楊秀珠通過親戚在紐約利用贓款購買房產,當起了“包租婆”,。但中國政府向全世界發(fā)出通緝令后,,楊秀珠再次出逃,這次選擇了荷蘭,。
逃到荷蘭后,,楊秀珠藏身鹿特丹市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里。2005年5月荷蘭警察將其拘捕,。荷蘭拒絕了楊秀珠的政治避難申請,,她此后逃離了荷蘭。
逃離荷蘭后,,楊秀珠拿著一本假護照來到了加拿大,,并從加拿大坐火車入境美國。中國通過雙邊執(zhí)法合作聯絡小組向美方提供了相關信息,。美國方面2014年將她拘押,。
雖然現在尚無法得知楊秀珠是如何從荷蘭逃到加拿大,但她經陸路從加拿大前往美國,,以逃避機場嚴密的檢查,,使用別人的護照,幻想逃過指紋和虹膜的身份鑒定,,明顯抱有僥幸心理,。
拼圖:休斯敦處理中心
【天涯漫漫 天網恢恢】
在放棄政治庇護申請之后,楊秀珠還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回國接受法律的制裁,?
美國聯邦法院出庭律師張軍說,,即便確定楊秀珠放棄“政治庇護”申請,也并不意味這件案子就結束了,,美國法院還需要開庭審理她“自愿離境”的要求,。
他解釋說,由于申請庇護的人太多,,排隊時間太久,,美國的移民法院鼓勵申請人放棄庇護申請,,選擇“自愿離境”,這樣可以減少法院工作量,,減輕美國納稅人負擔,,因此楊秀珠獲得“自愿離境”許可的可能性非常大,有可能很快就獲批,。
在申請獲批后,,美國會尊重申請人“自愿離境”的目的地,但前提是目的地能接收該申請人,,以確保申請人離開美國,。而如果是遣返,原則上必須回到國籍國或者是護照簽發(fā)國,。(朱瑞卿,、朱超,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