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福在今年9月19日寫給劉彥彥的信中稱,,崔連國曾向他承諾出去后會安排劉彥彥及孩子、老人的問題,“現(xiàn)在不做是因為具體情況他家里不知道”。王月福告訴妻子,“你一定要堅持信念,,挺直腰桿領著兒女站在他的面前,你不用說話,他也知道自己欠了娘仨個什么,。如果我真的走了,你還是要不依不撓到底,,就算為我翻不了案,,對他絕對是一種制約,,他也很怕這一點”。
王月福接著稱,,“(崔建國)曾經(jīng)讓我給他寫一張‘此事與他無關’的紙條,,我沒有寫,他為什么要這個,,因為他怕你懂了嗎,?我是‘替死鬼’‘冤死鬼’,為了誰這樣的你知道吧,?這就是重點,,現(xiàn)在是信息時代,網(wǎng)絡社會,,誰能掩蓋住真相對嗎,?”他還稱,“我有機會再跟他見一面好好談談,,你放心我會處理好的”,。
劉彥彥向記者提供了兩份證明,證明人是王月福同監(jiān)室已釋放的獄友衣鵬,、高正巍,,“今證明2014年12月份王月福回來給我說與崔連國見過面,,在辦公室”,,落款日期為2015年5月11日。
曾央求“希望能給我一條生路”
王月福在另一封家書中稱,,“我本沒有傷人的故意,,造成這種結果,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結果,,我真是把腸子都悔青了,,盲目聽從了別人的安排,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更給你和家里的老人還有我們一雙年幼的兒女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他還在今年5月17日寫的家書中稱,“十分后悔自己做出的選擇,,盲目的聽從,,大難面前心里想的卻是替別人脫罪,我真愚蠢”
劉彥彥還給前街一號(微信號:qianjieyihao)記者提供了王月福在2月26日寫給最高法法官的信,。
王月福在信中稱,,此案中放火的方式不是他提出來的,他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是受人指使替人辦事,。其主觀上沒有傷害別人的意圖,,只是想嚇唬嚇唬,,其對李青等人也反復強調“別傷著人”。
他稱,,在這起放火案中,,自己既不是主謀,也不是具體實施者,,雖然是參與者,,但并沒有不可饒恕的主觀惡性。他還在信中講了自己的家庭狀況,,案發(fā)時自己的妻子還懷著孕,,“希望最高法院法官能給我一條生路,我保證以后遵紀守法,,多做好事,,來回報社會,回報家人,,回報你們的再造之恩”,。
最高法核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