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案一審開庭,。
李成云退出副部級領(lǐng)導崗位多年,,他之所以為人所知,是因為兩次被處分,。而此次庭審,,則坐實了一個重要事實——
在第一次受處分后,,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之后,退出主要領(lǐng)導崗位的李成云并沒有收手,。
2011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李成云因涉嫌違紀,,不再擔任副省長職務(wù),。這一年他56歲。
被免職后,,李成云曾低調(diào)復出擔任四川省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工作領(lǐng)導小組副組長,、四川省決策咨詢委員會常務(wù)副主任。然而,,這一期間,,他沒有收手。
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5年,,李成云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36萬余元,。受賄的崗位,,就包括省決策咨詢委員會副主任。
長安街知事此前曾介紹過,,中紀委對李雙開時,,主要提到其擔任副省長期間的問題。
不過,,也有信源顯示,,當初李受處分是另有其事,。此次被指控的涉腐問題,多是新查處的,??梢源_定的是,無論在哪個崗位,,李一直沒有收手,。
對李的查處充分說明了一點,中紀委既查現(xiàn)實腐敗,,也追過往問題,,永遠沒有安全落地一說。
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2007年退出領(lǐng)導崗位,,可他卻是一直發(fā)揮著“余熱”。2007年2014年,,他伙同兒子趙晉多次單位行賄,,給予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財物。
值得關(guān)注的是,,趙被立案時,,檢方對他的指控主要涉及行賄罪、騙購外匯罪,,而非受賄罪,。但中紀委對趙的雙開,則提到他涉及的政治問題,。
由此可見,,趙在位時有問題,退居二線后又有了新問題,。對他的查處,,充分體現(xiàn)了紀法分開后的“精確制導”。
國開行首任監(jiān)事長姚中民2013年底退休,,2015年被通報違反八項規(guī)定,,2016年落馬。他被指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受到黨紀處分后,,仍不思悔改,頂風違紀,。
事實上,,李成云、趙少麟,、姚中民等人的作為,,側(cè)面反映了貪官們的一個普遍心態(tài):退出領(lǐng)導崗位就可以為所欲為,,不受監(jiān)督,以前的問題都可以既往不咎,。
殊不知,,頂風違紀恰恰給紀檢部門提供了線索:退了之后膽子還這么大,那在位時能消停么,?
李成云就是這樣的典型,,他貪腐的起點在德陽市委書記任上,有媒體就報道稱,,在主政德陽期間,,李成云習慣于將“周書記說”、“周書記交待”(周永康時任四川省委書記)掛在嘴邊,。他上任伊始,,曾拿“周書記交待我?guī)准隆闭f事,營造他“上面有人”的氣場,。
正是所謂的“上面有人”,,他在位時搞錢,違紀后還搞錢,,就連在智庫崗位上也能找出職務(wù)便利來,。他的問題,不僅僅是一個落地心態(tài),,更是一個理想信念喪失的問題,。
中央提出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是逐層遞進的,。別看第一種形態(tài)只是“紅臉出汗”,,其實這與組織處分一樣,都是在給干部改過自新的機會,。
從中央近年查處的諸多高級官員問題來看,,這些經(jīng)歷了民主生活會,經(jīng)歷了約談,、函詢,、誡勉的人,完全沒有珍惜機會,。他們不是不相信組織,,而是不相信自己——不相信自己還是個共產(chǎn)黨員。
根據(jù)黨紀處分條例,,黨員違紀堅持不改或者又發(fā)現(xiàn)其他應(yīng)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yīng)當加重處分。
湖北省紀委曾在掌握一名正廳違紀問題后,多次找其談話,,希望其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但他不但不配合,還通過串通造假等手段,,對抗組織審查,,放棄了組織多次給他主動談清問題的機會。
當時,,這名正廳即將退休,,其違紀違法行為也主要發(fā)生在十八大之前,不屬于重點查處的對象,,但基于他完全喪失了一名共產(chǎn)黨員的起碼品格,,經(jīng)省委批準,最終將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guān)處理。
“喪失了一名共產(chǎn)黨員的起碼品格”,,其實并不是違紀后才喪失,。在他們走上違紀之路的那一天起,就把黨性拋諸腦后了,。以至于最后出現(xiàn)了陳樹隆這類毫無政治信仰的高級官員,。
來源: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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