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互聯(lián)網(wǎng)上一些編造謠言抹黑英雄、詆毀先烈,,或用娛樂化形式貶損英雄的現(xiàn)象備受輿論關注,。董存瑞、邱少云等曾激勵幾代人的英雄人物,,成了一些人調(diào)侃,、惡搞的對象,這樣的行為褻瀆了為國家和民族獻身的英烈,,也觸碰了人民群眾情感的底線。
22日,,《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這部法律草案將明確英雄烈士的歷史功勛,,對保護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弘揚烈士精神方面等作出規(guī)定,這是我國最高立法機關用行動回應社會各界對捍衛(wèi)英雄的高度關切,。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
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提出,,國家保護英雄烈士,,對英雄烈士予以褒揚,、紀念,,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quán)益。草案明確規(guī)定:“禁止歪曲,、丑化,、詆毀、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 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網(wǎng)信,、民政,、工商等部門在監(jiān)管工作中 有保護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職責 ,。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說,網(wǎng)絡運營者發(fā)現(xiàn)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網(wǎng)絡信息時,,負有及時處置的義務,,建立對侵害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的公益訴訟制度,檢察機關作為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對實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責任,建立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的公益訴訟制,。
明確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法律地位
人民英雄紀念碑已經(jīng)成為為中國革命和國家建設而英勇獻身的英雄烈士的標志性紀念設施,。草案明確規(guī)定,矗立在天安門廣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 ,,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爭取民族獨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國家繁榮富強的精神象征 ,,是國家和人民紀念緬懷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紀念設施 ,,人民英雄紀念碑及其名稱碑體、碑文,、浮雕,、圖形,、標志等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