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史競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近日聯(lián)合修訂并發(fā)布新的《“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辦法對“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制度進行全新規(guī)范,,提高了相關獎勵標準,,如對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
辦法細化,、完善了“掃黃打非”舉報獎勵范圍、獎勵標準,、獎勵程序與監(jiān)督等內容,,明確了屬于“掃黃打非”舉報獎勵范圍的16種情形,涵蓋網上網下危害意識形態(tài)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聞出版行業(yè)秩序的各類涉“黃”涉“非”問題,。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掃黃打非”工作始終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新時代下,,“掃黃打非”的形勢、任務均發(fā)生巨大變化,,“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制度也要與時俱進,。這次修訂舉報獎勵辦法,有利于充分鼓勵,、調動群眾參與“掃黃打非”工作的積極性,,有助于打擊涉及“黃”“非”活動的違法犯罪分子,進一步推動“掃黃打非”工作深入開展。
據(jù)悉,,該辦法將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