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防城港1月10日消息(記者鄧君洋 通訊員林芳羽 譚幫益)記者從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近日,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呂某進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15名傳銷“老總”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六萬元至兩萬元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消費投資”也叫“資本運作”、“1040陽光工程”傳銷組織,,發(fā)起者以北部灣建設發(fā)展和國家建設發(fā)展需要資金等為理由,,騙取新加入的傳銷成員向“消費投資”組織投資。2016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呂某進,、李某等人先后在廣西南寧市、防城港市等地加入該組織,,積極發(fā)展下線,,多次組織傘下成員學習上課、傳承“消費投資”行業(yè)內容,,給新人洗腦培訓,、灌輸“消費投資”知識,收取新人交納的申購款,。截止案發(fā)前,,該傳銷組織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組織體系,層級超過三級,,人數超過30人,。
據了解,該傳銷組織分為五級三晉制,,新加入者需交50800申購一個大份額產品也就是21個小份產品便可以成為主任,,正式成為組織會員。每個成員最多發(fā)展三個下線,,當本人傘下體系累計銷售2個大份額時其可升為經理,,累計銷售29個大份額且自己的三個下線都是經理級別時便可升為A級老總。截至案發(fā)前,,被告人呂某進,、李某等15人身份均已晉升為老總級別,每通過發(fā)展一個新人可得到10500返利,。
2017年8月5日,、15日、25日,,該傳銷組織分別在防城港市某酒店舉辦三場“老總回饋宴”,,目的是想證明“消費投資”體系有實力,可以在公開場合慶祝,,讓一些正在被發(fā)展進“消費投資”體系的新人看到他們的實力,,也讓已經在組織內部的人員能夠繼續(xù)做下去。不曾想,,慶功宴變成了抓捕現場,。
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的“消費投資”暨“資本運作”或者“1040陽光工程”的組織,,是以北部灣經濟開發(fā)建設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一定費用獲得加入資格,根據直接或間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并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的傳銷組織,。
被告人呂某進等15人加入該組織后,積極發(fā)展下線,,騙取他人財物,,各被告人通過微信發(fā)布宣傳,、培訓通知,收取申購款,,召開和參加老總回饋宴等組織,、管理、協調等工作,,為傳銷組織的發(fā)展壯大起到組織,、領導的重要作用,其行為已經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鑒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當庭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15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
60載奮進,,60載輝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成立以來,壯鄉(xiāng)人民在黨的民族政策光輝照耀下,,守望相助,、開拓創(chuàng)新——1969年,廣西第一輛汽車誕生
人民日報南寧5月21日電 (記者龐革平)日前從廣西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黨委,、政府決定從今年5月10日至明年6月30日,,全區(qū)籌措超過150億元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