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葉昊鳴)記者1日從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為加強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根據當日發(fā)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我國將從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措施,、細化政府應急救援措施,、建立現場指揮制度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
據司法部立法三局負責人張迅介紹,,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組織現場人員撤離等相應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告事故情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規(guī)定上報事故情況,啟動相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組織搶救遇險人員,、依法發(fā)布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決定、依法向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救援命令等應急救援措施;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措施,統(tǒng)一指揮應急救援,;同時,,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授權,,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協(xié)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tǒng)一指揮。
應急管理部救援協(xié)調和預案管理局局長郭治武表示,,條例中對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模式,、建設方式及建設要求都提出了制度性措施,特別是在?;髽I(yè)隊伍建設方面,,措施的剛性更強。隊伍建成以后,,要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器材,,隊伍人員要進行培訓,并具備相應應急救援能力,,確保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能夠發(fā)揮應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