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今天(3日)發(fā)布公告,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nèi)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對3月23日仍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qū),,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由省稅務局依法按規(guī)定明確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
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nèi)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總臺央視記者 王善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