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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一審宣判,劉鑫(現用名:劉暖曦)被判賠69.6萬元,。法院審理認為,,劉鑫作為江歌好友和被救助者,未如實告知侵害危險,,為求自保將江歌擋在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案發(fā)后,,劉鑫曾因“是否鎖門”等問題被推上風口浪尖,。我們根據江母代理律師說法和媒體報道,梳理了本案的五大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