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陳琳)不以保護創(chuàng)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將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列為失信行為,,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
為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領域信用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fā)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定》)近日印發(fā)。
《管理規(guī)定》明確了失信行為的認定,。包括不以保護創(chuàng)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從事專利,、商標代理并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處罰的行為;提交虛假材料或隱瞞重要事實申請行政確認的行為,;適用信用承諾被認定承諾不實或未履行承諾的行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裁決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zhí)行的行為;以及其他被列入知識產權領域公共信用信息具體條目且應被認定為失信的行為,。
如果被認定為失信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失信主體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比如,,對財政性資金項目申請予以從嚴審批,;對專利、商標有關費用減繳,、優(yōu)先審查等優(yōu)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予以從嚴審批,;取消國家知識產權局評優(yōu)評先參評資格;取消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yōu)勢企業(yè)申報資格,,取消中國專利獎等獎項申報資格,。
同時,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提高檢查頻次,,依法嚴格監(jiān)管。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失信主體實施管理措施未滿一年,該失信主體再次被認定存在上述失信行為的,,該失信主體的管理和公示期自前一次失信行為的管理和公示期結束之日起順延,,最長不超過三年。
失信主體積極糾正失信行為,,也可以申請信用恢復,。《管理規(guī)定》明確,,主體被認定存在失信行為滿六個月,,已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主動消除有關后果,,且沒有再次被認定存在失信行為的,可以向失信行為認定部門提交信用修復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信用修復,。
但是,,距離上一次信用修復時間不到一年;申請信用修復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事實等行為,;申請信用修復過程中再次被認定存在失信行為等,不予信用修復,。
從事嚴重違法專利,、商標代理行為且受到較重行政處罰的;在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裁決等行政決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zhí)行,,嚴重影響國家知識產權局公信力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國家知識產權局按照規(guī)定將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與其他有關部門共享,,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lián)合懲戒,。
新京報記者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