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江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江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qū)開發(fā)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