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經營了一家酒店,。近日,小明收到來自政府部門的《應急征用決定書》,,被告知因疫情防控緊急需要,,政府將臨時征用該酒店作為疫情防控工作中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點,以阻斷病毒傳播風險,。小明不太了解相關事宜,,想弄清楚因緊急需要,政府可以征用公民財產嗎,?
以案說法
可以,。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因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后,應當返還被征用人,。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