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今年18歲,,自小由舅舅老李撫養(yǎng)。一日,,小林正騎車過馬路,,一輛汽車突然失控朝小林飛馳而來,小林來不及躲閃,當場身亡,。經(jīng)警方調(diào)查,,因為司機玩手機導致車禍,司機全責,。老李得知后很傷心,,要求司機承擔刑事責任并且賠償損失。司機卻說:“你不是近親屬,,沒有資格要求我賠錢,。”舅舅是近親屬嗎,?
以案說法
不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guī)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