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6日電(記者梁秋坪,、郝萍)今天中午,,山西省晉中市介休市委、市政府發(fā)布關于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通報,。通報顯示,,涉事三人均系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對三人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學校對三人給予記過處分。經多次調解,,雙方簽訂調解協(xié)議書,。
全文如下:
介休市關于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通報
近日,介休市發(fā)生一起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發(fā)社會公眾廣泛討論,。事件發(fā)生后,介休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專班進行處置,,現(xiàn)將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6月18日16時45分,,介休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受害人李某某父親報警,,稱其子被三名未成年人毆打和侮辱。屬地張?zhí)m派出所立即出警,,進行調查走訪,。因6月19日至21日雙方當事人均在上學,民警利用當事人放學時間開展工作,,按照辦案程序收集,、固定證據(jù),查清案件事實,。
經調查,,6月17日(星期六)15時許,,郎某1(男,12周歲),、原某某(男,,案發(fā)時不滿11周歲)、郎某2(女,,11周歲)三人路過張?zhí)m鎮(zhèn)長泰園小區(qū)附近,,遇到李某某(男,12周歲)后,,質問是否罵過他們,。隨后,郎某1等三人將李某某帶到長泰園小區(qū)公廁附近,,再次質問是否罵過他們并對李某某進行毆打,強迫其吃異物,,錄制視頻后上傳網絡,。
本案中,因郎某1等三人均系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對郎某1等三人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學校對郎某1等三人給予記過處分,。
6月21日,雙方監(jiān)護人第一次提出調解訴求,。當日18時許,,雙方到達張?zhí)m派出所,經過近6個小時調解,,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6月23日,民警再次組織雙方監(jiān)護人進行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意見,。6月24日,李某某監(jiān)護人在其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又一次到張?zhí)m派出所,,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此后,辦案民警繼續(xù)組織雙方進行溝通,,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