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有光和蘇遠秀嫁在普定縣兩個女兒,,一兩個月就會回山里看父母一次,,有時還接父親去山下的家里住,但是張有光說每次去住了一天就坐不住了,,他還是習(xí)慣在深山,擔(dān)心林子出事,。
政府邀請張有光搬到山下的新房子里,但是他卻不愿意,,張有光說:“我對這片山有感情,,離開它放心不下,?!?/p>
妻子蘇遠秀說,,張有光特別愛這片森林,。十多年前,,有一次他上山守林,,被毒蛇把腳咬了,還有一次被草割得很嚴重,,由于無錢就醫(yī)買藥,,就在家拖了一兩個月才康復(fù)。然而就在張有光養(yǎng)傷的期間,,他依然會去看守森林,,有時一個人去,有時張有光的四弟陪他去,,有時則是妻子陪他一起看守森林,。
蘇遠秀說,嫁給了張有光,,就是他的女人,。他愿意守山,就陪他守一輩子,,張有光覺得守山是他的幸福,,蘇遠秀認為守護張有光也是她的幸福。
弟弟張友權(quán)的的幸福
張有光的弟弟張友權(quán)
41歲的弟弟張友權(quán)有4個孩子,,最大的孩子18歲,,最小的8歲。由于擔(dān)心哥哥張有光的身體,,他毅然決然從外地回來,,與哥哥一起守護這片火焰山。因此,他們?nèi)?口的主要生活來源是妻子去溫州打工寄給他們的,。因為他將接替哥哥,,將這片森林一直看守下去。即使妻子叫他離開這里,,他也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