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9月11日訊 據北京市豐臺區(qū)發(fā)改委官方網站消息,,北京市豐臺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對北京金海汐商貿有限公司開出的豐發(fā)改檢處[2017]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消費者舉報,,北京市豐臺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法于2017年7月25日對該單位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6月3日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檢查發(fā)現,北京金海汐商貿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舉報人提供的材料顯示,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3日,,該單位在天貓網經營的“汐詩威旗艦店”銷售“特價浴巾超值舒適70*140 400g納米竹纖維厚實加絨洗浴專用浴巾”,,商品名稱中標注有“特價”字樣,但宣傳網頁中只標住了一個價格,,即:價格:¥20.00,,未標注“特價”的被比較價。
經查,,商品名稱中的“特價”是指在該商品進價基礎上進行的促銷價格,。該商品2017年3月26日,以¥20.00元的價格進貨,,2017年4月4日以¥20.00元的價格上線銷售,,檢查時該單位提供了進價證明。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構成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該價格違法行為沒有違法所得,。
2017年7月25日,,豐臺區(qū)發(fā)改委對該單位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時,該單位銷售“特價浴巾超值舒適70*140 400g納米竹纖維厚實加絨洗浴專用浴巾”標示“特價”無從比較的行為已改正,,并提供了修改后的宣傳頁面及進貨價格證明,。符合減輕處罰情形。
豐臺發(fā)改委表示,,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以下簡稱《處罰規(guī)定》)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規(guī)范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我委經集體討論,,于2017年8月31日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罰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