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區(qū)試行“大城市機構限額”
在市縣級層面,機構改革也在漸次進行,。如四川,、福建,、江西等省的市縣機構改革總體意見也陸續(xù)出爐。
2018年11月,,中央正式備案同意《四川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四川省成為全國第一批獲批備案的省份之一。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四川省的市縣機構限額范圍包括黨委工作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政府工作部門,。市縣黨委和政府不設部門管理機構,。大城市機構限額不超過55個,其他市(州)不超過47個,。
據(jù)四川省委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機構改革中,中央推出大城市機構限額政策,,明確除省會城市機構限額為55個外,,還可以確定2至3個相對發(fā)達地方為大城市,享受省會城市的機構限額政策,。
在四川之后,,福建、江西等省的市縣機構改革總體意見也陸續(xù)出爐,,按照時間安排,,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原標題:地方機構改革任務3月底前完成
本組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