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防性侵的內(nèi)容加進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今年將重點推進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和修改說明經(jīng)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后,,預計將提請2019年10月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初次審議,。
此外,今年還將抓緊形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和修改說明,,爭取與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同步具備提請審議條件,,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順利有效審議相關法案做好基礎準備。
中華女子學院家庭建設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教授孫曉梅透露,,通過大修《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防性侵的內(nèi)容加進去,,“而且防性侵的內(nèi)容特別強”,。孫曉梅是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多年來持續(xù)推動廢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強奸罪。
“應重視對兒童造成的心理傷害”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級高級法官趙俊甫說,,“這幾年,,利用信息網(wǎng)絡、網(wǎng)絡交友,,對于女童進行猥褻,、性侵犯罪,以及通過網(wǎng)絡聊天索要裸體視頻和照片這種新型的犯罪增多,。”
他也提到,,猥褻犯罪和強奸等其他犯罪不一樣,,這類案件客觀痕跡物證少,相當一部分案件依賴于被告人的供述與被害害人的指證,,對司法人員如何準確審查認定事實證據(j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趙俊甫說,,對被害人傷害的評估,,需要更新理念和技術支持。
“對于兒童受到網(wǎng)絡性侵而導致的精神抑郁,、情緒低落等身體損傷之外的傷害,,應給予更多關注,需要心理治療和評估機構有更多的技術支持和幫助,,以便于評估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準確量刑,并對被害人進行有效救助保護,?!?/p>
他還提到,曾經(jīng)有個被告人6次實施過猥褻女童的犯罪,,有些是違法行為,。每次被判刑出獄之后不久他又重新實施犯罪,最終,,被告人被鑒定為精神方面有問題,。“除了刑法之外,,對于受害人進行管控和心理,、生理方面的觀察,防止他再犯罪,,這可能是一個挑戰(zhàn),?!?/p>
文/本報記者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