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貴州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蒲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貴州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蒲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蒲波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違規(guī)為他人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提供幫助,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以賭博方式斂取巨額錢財,,通過“大賭”“假賭”大搞權錢交易,,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違規(guī)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股權和購買定向增發(fā)股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蒲波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腐化墮落,、沉迷賭博,亦官亦商,、“親”“清”不分,,嚴重破壞任職地區(qū)的政治生態(tài),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蒲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蒲波簡歷
蒲波,男,,漢族,,1963年11月出生,四川南充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8年10月至1981年8月,,四川省林業(yè)學校學習;
1981年8月至1983年11月,,任四川省南充地區(qū)林業(yè)科學研究所干部,;
1983年11月至1987年9月,任四川省南充地區(qū)農貿辦干部,;
1987年9月至1989年8月,,南充師范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yè)干部專修科學習;
1989年8月至1993年9月,,先后任四川省南充地區(qū)農工委副主任科員,、規(guī)劃建設科副科長、秘書科科長(其間:1992年9月至1992年12月,,南充地委黨校中青班學習,;1993年1月至1993年6月,掛職任四川省武勝縣烈面鎮(zhèn)黨委副書記),;
1993年9月至1995年8月,,先后任四川省廣安地區(qū)行署辦副主任,行署副秘書長,、行署救災辦主任(1995年3月明確為正縣級),;
1995年8月至1999年1月,先后任四川省武勝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正縣級),,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其間: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四川省社科院工業(yè)經濟與企業(yè)管理研究生課程班學習;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yè)本科班學習),;
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四川省廣安市副市長(其間: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四川省委黨?,F(xiàn)代管理專業(yè)研究生班學習);
2003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四川省廣安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四川省涼山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其間:2007年3月至2007年7月,中央黨校第六期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8年5月至2008年6月,,任四川省巴中市委副書記;
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任四川省巴中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8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四川省巴中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四川省德陽市委書記,;
2018年1月起,,任貴州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簡歷摘自貴州省人民政府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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