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原局長貝冰被決定逮捕涉受賄罪
北京青年報記者10月26日從最高檢獲悉,,廣東省清遠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貝冰(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jié),,移送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
經(jīng)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貝冰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貝冰,男,,漢族,,1962年4月生,廣西昭平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81年2月參加工作,廣東省社科院研究生學歷,,文學學士,。
公開資料顯示,他曾任清遠市清新縣委書記,,清遠市市長助理,,2013年6月任清遠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9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