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世越號”沉船救援現(xiàn)場(韓聯(lián)社)
中新網(wǎng)10月27日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當?shù)貢r間27日下午,,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對今年4月發(fā)生沉船事故的“世越號”客輪的15名船員進行了最后一次法庭審理。
檢方在庭上要求法院判處“世越號”船長李某死刑,,判處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輪機長樸某無期徒刑,,判處其余船員15至30年有期徒刑,。
檢方對包括船長李某在內的4人適用了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等嫌疑,對三副和操舵手適用了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嫌疑,,對其余9名船員適用了遺棄致死,、致傷嫌疑。
“世越號”沉船事故的首次庭審于6月10日舉行,。船長李某和14名船員作為被告出庭,。其中船長等4人被控殺人,另外11名船員涉嫌業(yè)務過失導致客輪沉沒與遺棄致死,。庭審期間僅有一人認罪,,其他人在庭上均一語不發(fā)。
7月28日,,韓國法院對“世越號”沉船船長和船員開庭審判,,生還學生首次出庭作證,稱“事發(fā)時沒有得到船員和海警的救援”,,要求對棄船而逃的船員予以嚴懲,。
4月17日,韓國“世越號”客輪在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fā)生沉船事故,,船上載有476人,,生還者只有172人,遇難和失蹤人員多為高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