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海巡署”接連查扣大陸漁船,。3月21日,,臺灣高雄地檢署與“海巡署”動員77人及1艦4艇執(zhí)行“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查扣香港籍漁船“臺沙2288”號,,將20名大陸籍漁民連船帶回高雄港偵辦,。3月31日凌晨,,臺“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基隆海巡隊巡防艇又在彭佳嶼東北方22.4海里處海域,,查扣大陸鐵殼船“浙玉漁11007號”,將船上10人帶返基隆港偵辦,。
臺“海巡署”更稱要用紅外線和無人機對付大陸漁船,。民進黨“立委”賴瑞隆4月12日在臺“立法院”稱,應“重罰嚇阻”大陸漁船,。臺“海洋巡防署署長”李仲威則回應表示,,“會檢討加重罰則,并積極布建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無人機”,,若臺行政部門核定計劃,,最快年底完成采購。
對于臺方查扣大陸漁船,,國臺辦發(fā)言人馬曉光曾在3月29日的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關于臺灣方面抓捕扣押一艘香港籍漁船以及船上大陸漁民的事情,,事件發(fā)生后,,海協會立即與臺灣有關民間組織聯系,了解情況,,表達關切,,進行交涉,并委托臺灣有關民間組織看望了滯留在臺灣的大陸船員,。臺灣有關方面應該尊重兩岸包括港澳地區(qū)在內的漁民長期在傳統漁區(qū)作業(yè)的事實,,停止以這種粗暴的方式來對待他們,保證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盡速放人放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