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海外網8月25日電 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馬英九在2013年卷入“9月政爭”的泄密,、教唆泄密案,,臺北地院25日下午4時宣判,,判決馬英九無罪,,可上訴,。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檢署起訴認定,,2013年8月31日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案情后,,馬英九為了政局安排,,將偵查秘密泄漏給時任臺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馬辦副秘書長羅智強,9月4日黃世銘再對江宜樺泄密,。因此,,北檢依刑法泄密、教唆泄密,、違反通訊保障監(jiān)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馬英九,法定刑期最重可判3年,。
據了解,,黃世銘2015年已被臺“高等法院”依泄密罪判刑1年零3個月、得易科罰金45萬(新臺幣,,下同)定罪,,馬英九則在卸任后免除刑事豁免權。北檢去年12月啟動偵查,,約談馬英九,、羅智強、江宜樺等人,,并于今年3月14日起訴馬英九,。案件經北院法官唐玥審理5個月,,開庭5次,并于上月7日終結辯論,。
此外,,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也另提刑事自訴,控告馬英九同年9月1日凌晨致電教唆黃世銘于同日中午再赴官邸第2次向馬英九報告案情,,涉教唆泄密,,北院一審今年3月28日曾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上訴二審仍在審理中,。(綜編/海外網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