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7月后,,曹學楷歷任中國工農(nóng)紅軍第11軍31師參謀長,、中共鄂東(后為鄂東北)特委委員,、鄂豫邊革命委員會主席,、鄂豫邊紅軍總預備隊政治委員、中共第1軍前敵委員會委員,、第4軍11師政治部主任,、第13師政治委員等職,率部參加了鄂豫皖蘇區(qū)第一,、第二次反“圍剿”,。
1931年10月,在“肅反”中曹學楷被錯殺于河南省光山縣白雀園,。1945年,,中共七大追認他為革命烈士。
曹學楷從不計較個人得失,,以對黨和革命事業(yè)的無限忠誠,,任勞任怨,辛勤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黨和人民永遠銘記這位為創(chuàng)建鄂豫邊紅軍和蘇區(qū)立下不朽功勛的忠誠戰(zhàn)士。
《光明日報》(2018年08月02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