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緬甸反華媒體大佬遭拘捕 多次發(fā)布不實報道抹黑中國
【環(huán)球時報駐緬甸特約記者 李司坤 魯同】11日下午,炒作高官“天價名表門”事件的緬甸《十一新聞》集團總裁丹圖昂及總編吳偉漂因涉嫌誹謗,違反緬甸《電信法》,,被捕入獄。
6日,,《十一新聞》刊登其總編吳偉漂編寫的消息,聲稱“某行政官員所戴手表是價值10萬美元的百達翡麗名表,,且該表為一名涉毒案富翁獲釋后所贈……這讓日均工資只有2.5美元的緬甸老百姓情何以堪!”該消息突出名表價格與該官員月薪(2500美元)之間的懸殊反差,,引發(fā)緬甸輿論一片嘩然。該消息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從字里行間推測出矛頭直指仰光省行政長官吳漂敏登,。《十一新聞》總裁丹圖昂還在臉譜上持續(xù)炒作此事,。
吳漂敏登及所在政黨民盟立刻作出回應,。民盟中央執(zhí)行委員吳溫滕親自出面為其辯護,稱“吳漂敏登所戴手表并非百達翡麗,,而是價值300萬緬元(約合3000美元)左右的勞力士表,,且非所謂涉毒富翁所贈,而是由其妻子所買”,。11月9日,,吳漂敏登專門就此事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進行澄清。吳漂敏登還宣布控告《十一新聞》誹謗罪,。按緬甸《電信法》規(guī)定,,任何人若利用電信網(wǎng)絡恐嚇要錢,或損害聲譽,,或命令做事和威脅,,將被判處不超過3年的監(jiān)禁,或被罰款,。
緬甸政府多次在公開場合呼吁媒體報道要基于法治精神,,遵守媒體道德,體現(xiàn)媒體的職業(yè)素養(yǎng),。但丹圖昂及其創(chuàng)辦的《十一新聞》,,號稱以“針砭時政,敢于說話”深受緬甸民眾歡迎,,卻多次發(fā)表斷章取義,、竭力抹黑中國的新聞,其中包括中國在緬大型項目如中緬油氣管道,、萊比塘銅礦項目,、密松水電項目等,在當?shù)卦斐蓸O大負面影響,,無形中使中資企業(yè)蒙受輿論及其他方面損失,。此外,,《十一新聞》不實報道居多。2014年9月,,緬甸大學生登山者在攀登緬甸第一高峰時失蹤,,中國藍天救援隊赴緬救援,但在《十一新聞》的報道中,,藍天救援隊被描述為“一支缺乏專業(yè)登山及救援設備的隊伍”,,最終因未能完成任務被送回中國。當時,,同時參與救援的緬甸THOO 基金會發(fā)聲表示,,并非如《十一新聞》所說那樣,事實是各方均在全力搜救,。
有緬甸分析人士稱,,丹圖昂及《十一新聞》在緬甸輿論界早已劣跡斑斑,緬甸外國記者俱樂部許多成員對其感到不滿,?!妒恍侣劇穼χ袊膱蟮篮芗怃J,甚至帶有強烈的輿論導向性,,被緬甸民間稱為“反華急先鋒”,。其實,《十一新聞》背景復雜,,既有緬甸國內(nèi)政治勢力,,也有國外背景。據(jù)稱,,《十一新聞》表面上的合作機構(gòu)主要是泰國《民族報》,,但其背后的真正金主是日本財團。日本相關(guān)財團通過培植緬甸代理人,,將代表日本政治及經(jīng)濟利益的聲音發(fā)出去,,不斷影響緬甸民眾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