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美國輿論開始宣傳諾列加參加走私販毒,、謀殺政敵和大選舞弊。1987年6月美國國會譴責諾列加“破壞人權(quán)”,,要求“解除諾列加職務(wù)”,,“還政于民”,并停止了對巴拿馬的經(jīng)濟援助。
1989年抓捕諾列加的美軍在諾列加的總統(tǒng)府
巴拿馬“販毒”總統(tǒng)諾列加去世曾被美軍踹門抓捕
1988年2月經(jīng)美國司法部批準,,邁阿密聯(lián)邦法院大陪審團向諾列加正式起訴,,指控他參與走私販毒活動。
1989年12月20日美軍出兵巴拿馬,,迫使諾列加到美國受審,。1992年被邁阿密法庭判處40年有期徒刑,后改為30年,,諾列加在2007年9月9日出獄,。2010年被引渡至法國,判處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