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后”北京富婆琴姐一次轉賬給上海小男友7.5萬元,,在監(jiān)聽到后者和人開房后,,一氣之下要求補寫7.5萬借條,。待小男友逾期不還后,,琴姐又將之告上法庭,。近日,,上海普陀法院判決小伙歸還7.5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從法院獲悉,,50歲的富婆琴姐,,看中了相貌堂堂的“80后”上海無業(yè)小伙阿杰,她一直勸說阿杰到北京當演員,,還一直給他轉賬生活費,。
有一回,阿杰向琴姐討要7.5萬元,,由于兩人都默認情人關系,,琴姐也沒要求阿杰寫借條。
由于兩人相距甚遠,,琴姐在阿杰的手機上安裝了竊聽軟件,,以實時監(jiān)控“小男友”動向。一次,,琴姐監(jiān)聽到阿杰與其他小姑娘開房,,兩人為此產生矛盾,。
當晚,阿杰跟以前一樣再向琴姐拿6萬多元時,,琴姐要求他補寫半年前的7.5萬元借條,,并于2個月內歸還。而琴姐得到借條后,,沒有打款給阿杰,,且在過了約定的還款日期后,將阿杰告上法庭,,要求返還7.5萬借款,。
法庭上,雙方爭議焦點在于,,7.5萬元是借款還是包養(yǎng)費,。
審理中,阿杰辯稱自己沒有工作及收入來源,,和琴姐建立戀愛關系后,,后者一直轉賬給他生活費,所以該轉賬的7.5萬元系贈與而非借款,。自己所寫借條屬于另一筆琴姐未給的借款,。
琴姐認為,該筆轉賬存在借條,,并非贈與,。她說,轉賬時自己在北京,,阿杰無法出具借條,,但事后補寫了書面借條;同時,,按照阿杰所述雙方矛盾很激烈,,雙方不可能再于當日另行借款。
法院認為,,根據(jù)琴姐提供的交易明細及借條等證據(jù)及雙方陳述,,阿杰存在向琴姐借款的主觀意向并于事后補出具書面借條,琴姐亦同意并向阿杰實際交付相應款項,。
因此,,琴姐所述更為合理,且其提供的書面證據(jù)的證明力優(yōu)于阿杰的口頭辯稱,,雙方存在借款合意,,理應屬借貸關系,阿杰的辯稱意見,,法院難以采納,。最終法院判決阿杰向琴姐歸還借款人民幣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