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慶尚南道某小學教師(32歲)因涉嫌與該校一男學生多次發(fā)生性關系,,31日被檢方以涉嫌法定強奸提請判處8年,、戴電子腳鏈10年、接受性教育以及公開身份等,。宣判公審將在下個月14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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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韓國《國際新聞》報道,31日,,在韓國慶尚南道昌原地方法院教育支援廳第1刑事部舉行的終審中,,檢方向法院作出上述求刑。檢方解釋稱,,“本來老師應該是保護學生的角色,,但A某反而與未成年學生發(fā)生性關系,。真是無法容忍,。”
報道稱,,今年夏天,,A某在慶南某小學工作期間,,與該校高年級的男學生在教室與汽車等場所發(fā)生9次性關系,。A某因涉嫌法定強奸未成年等,,遭到拘留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