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前總統(tǒng)樸槿惠一案,然而當事人樸槿惠仍未出席,,只有國選律師在場。韓國news1新聞網(wǎng)站說,,這是樸槿惠第三次缺席審判,今天一早她向法庭提交了親筆書寫的缺席事由書,。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方面12日表示,,今天早晨,從首爾拘留所方面接到了樸槿惠親筆書寫的事由書,,拒絕出庭,。不過,法院方面表示樸槿惠缺席并無正當理由,,“但難以強制,將在缺席情況下進行審理,。根據(jù)韓國《刑事訴訟法》,,如果被告無正當理由出席庭審,法院可進行缺席審判,。
11月2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重啟對樸槿惠案件的審理,但樸槿惠以健康為由拒不出席,。12月11日,,樸槿惠再次拒絕受審,且未交事由書,,法院決定進行第二次缺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