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
海外網(wǎng)2月5日電在三星集團創(chuàng)立80周年之際,現(xiàn)年50歲的李在镕迎來了“命運之日”。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今天(5日)下午對李在镕涉嫌行賄案作出二審宣判,李在镕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在被拘捕353天之后,李在镕獲釋,。他在去年8月的一審判決中獲刑5年,。
李在镕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去年2月,,他因涉嫌行賄樸槿惠及崔順實以加強對三星集團的掌控,遭檢方起訴,。去年8月25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在镕獲刑5年,。當時法院認定李在镕5項罪名成立,,分別為行賄,、貪污,、向海外轉(zhuǎn)移資產(chǎn)、隱瞞犯罪所得,、向國會作偽證,。隨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而作為檢方的特別檢察組則認為判刑太輕,,也提起上訴。(編譯/海外網(wǎng) 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