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被關近一年后獲釋,強忍微笑
三星太子李在镕“翻盤”了!今天(5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镕涉嫌行賄案作出二審宣判,,李在镕獲刑2年6個月,,緩期執(zhí)行4年,,當庭獲釋,。據悉,,李在镕被拘捕達353天,,將近一年。
李在镕被羈押的首爾拘留所
韓聯(lián)社稱,,由于李在镕的量刑較一審(獲刑5年)減輕,,而且又恢復了自由之身。因此,,當他從法院走出時不僅腳步輕松,,臉上還露出了刻意壓制但還是沒有忍住的笑容。另外,,李在镕手上的綁繩也消失不見,。
據悉,,李在镕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去年2月,,他因涉嫌行賄樸槿惠及崔順實以加強對三星集團的掌控,遭檢方起訴,。
去年8月25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在镕獲刑5年,。當時法院認定李在镕5項罪名成立,,分別為行賄、貪污,、向海外轉移資產,、隱瞞犯罪所得、向國會作偽證,。
李在镕何以“翻盤”,?韓媒分析稱,一審當中非法贊助崔順實實際控制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轉移資產出境等相應指控均被判定有罪,,但在二審判決中法院并未予以認定。
李在镕被羈押期間,,母親洪喜羅曾多次探視
韓國YTN電視臺指出,李在镕雖然當庭獲釋,,但由于此前并不知曉判決結果,,因此未作特別準備。他離開法院后,,將前往拘留所整理行李,,之后再回家。(編譯/海外網 劉強)
【環(huán)球時報特約記者 張靜】韓國首爾高等法院5日對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镕行賄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5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判處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