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wǎng)6月14日電 樸槿惠又被官司找上門了,。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4月6日,樸槿惠因“親信干政”案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此后,,她的另外一樁訴訟——國家情報院受賄案也啟動庭審,,并于今天(14日)舉行終審判決,。檢方要求判處樸槿惠12年有期徒刑,并處以80億韓元罰金以及追繳35億韓元,。被告人樸槿惠未現(xiàn)身法庭,。
涉嫌指使情報機構“上供”
根據(jù)檢方指控,樸槿惠在擔任總統(tǒng)期間的2013年5月到2016年9月,,指示三位前國情院院長“上供”原屬于國家預算的特殊活動費,,由青瓦臺秘書負責轉交,涉案總金額達35億韓元,。1月4日,,檢方以樸槿惠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規(guī)定的受賄,、致國庫損失、貪污公款等罪名,,對其提起訴訟,。
對于這起訴訟,樸槿惠早前曾通過律師否認相關嫌疑,。(海外網(wǎng)/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