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因涉嫌卷入“一個馬來西亞發(fā)展公司”案件,,20日下午受到25項指控,包括濫用職權(quán)和洗錢,。
納吉布堅稱清白,,否認這些指控。因牽扯“一馬案”,,他7月和8月兩度遭受腐敗罪名指控,。
【再添罪名】
檢察部門20日對納吉布提出25項指控,其中4項涉及濫用職權(quán),,另外21項涉及洗錢,。
馬來西亞副警察總長努爾·拉希德·易卜拉欣在一份聲明中說,4項濫用職權(quán)指控涉及納吉布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利用自己作為總理兼財政部長以及一馬公司顧問委員會主席身份,,謀取約23億林吉特(約合5.56億美元),。21項洗錢指控包括9項非法獲得收益、5項挪用非法所得收益以及7項轉(zhuǎn)移非法所得收益至其他實體的罪狀,。
根據(jù)馬來西亞法律,每項濫用職權(quán)罪名的成立,,都將使納吉布面臨最高20年監(jiān)禁和最高5倍于所收受金額的罰款,;每項洗錢罪名的成立,都將使納吉布面臨最高5年監(jiān)禁,。
法新社援引觀察人士的說法報道,,最新的司法舉措標志“一馬案”調(diào)查取得重大進展。最新指控指向“一馬案”核心嫌疑,,有助于還原案件真相,。
截至目前,,納吉布共面臨32項與一馬公司有關(guān)的指控。
7月3日,,納吉布在吉隆坡一處私人住宅被逮捕,,受到貪污、背信等4項指控,。8月8日,,檢方再次指控納吉布涉嫌洗錢等3項罪名。這7項指控全部與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有關(guān),。納吉布2009年擔任總理后設立名為“一馬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任職期間涉嫌利用SRC國際的交易非法獲取4200萬林吉特(約合1014萬美元)。
本月19日,,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傳喚納吉布,。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巨額資金進入納吉布的個人銀行賬戶。
【否認指控】
馬來西亞國家新聞社發(fā)布的一段視頻顯示,,納吉布20日上午9時左右離開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位于馬來西亞行政首都普特拉賈亞的總部,,隨后被警方帶走錄取供詞。他于下午1時50分左右抵達吉隆坡一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