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么一張欠條,你看出什么端倪了嗎,?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子的,,王某某和李某某是生意上的伙伴,,去年王某某開了一家專賣戶外產品的店,,由于資金周轉不過來,就像生意好友李某某借了1萬,,今年,,王某某出了點事情,,急需用錢啊,于是就把專賣店轉給李某某了,,共計10600元,,抵銷去年借王某某的一萬,還剩下600,。沒帶現(xiàn)金的李某某寫了一張欠條給王某某,,“今欠王鵬現(xiàn)金六百元整”,。
三個月后,,王某某居然起訴李某某,,6百的欠款變成了6萬。原來在借條上,,可以看見“百”字寫的很像“萬”字
這都是當時寫的太快,,字跡太過潦草惹的禍啊,,話說回來,,這樣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面對這兩人的爭議,法院先對這張欠條的筆跡進行鑒定,。
小知識: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72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則應當交由法定的鑒定部門進行鑒定,;如果沒有法定的鑒定部門的,,則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來進行鑒定。
鑒定結果出來,,根據(jù)李某某在其他樣本的書寫水平,,書寫習慣,書寫特征來看,,欠條上的是一致的,,認定是六百不是六萬。駁回王某某的訴求,。
真是人心隔肚皮啊,,為了錢,,什么昧良心的事都干得出來。另外,,羅爺要提醒,借錢的時候最好還是寫借條不是欠條,,借條的效力大于欠條,,本文中的欠條書寫及其不規(guī)范,,可以說是反面教材。你如果想寫借條或者需要其他法律幫助,,可以點擊“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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