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么一張欠條,你看出什么端倪了嗎,?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子的,,王某某和李某某是生意上的伙伴,,去年王某某開了一家專賣戶外產品的店,由于資金周轉不過來,,就像生意好友李某某借了1萬,,今年,王某某出了點事情,,急需用錢啊,,于是就把專賣店轉給李某某了,共計10600元,,抵銷去年借王某某的一萬,,還剩下600。沒帶現(xiàn)金的李某某寫了一張欠條給王某某,,“今欠王鵬現(xiàn)金六百元整”,。
三個月后,王某某居然起訴李某某,,6百的欠款變成了6萬,。原來在借條上,可以看見“百”字寫的很像“萬”字
這都是當時寫的太快,字跡太過潦草惹的禍啊,,話說回來,,這樣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面對這兩人的爭議,,法院先對這張欠條的筆跡進行鑒定,。
小知識: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2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則應當交由法定的鑒定部門進行鑒定;如果沒有法定的鑒定部門的,,則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來進行鑒定,。
鑒定結果出來,根據李某某在其他樣本的書寫水平,,書寫習慣,,書寫特征來看,欠條上的是一致的,,認定是六百不是六萬,。駁回王某某的訴求。
真是人心隔肚皮啊,為了錢,,什么昧良心的事都干得出來,。另外,羅爺要提醒,,借錢的時候最好還是寫借條不是欠條,,借條的效力大于欠條,本文中的欠條書寫及其不規(guī)范,,可以說是反面教材,。你如果想寫借條或者需要其他法律幫助,可以點擊“了解更多”
更多精彩請點擊:新聞排行榜